快三投注|快三投注
快三投注2023-01-31 16:05

快三投注

首月1元充VIP,不续费被扣24元?视频会员续费又起波澜******

  首月1元充优酷VIP,不续费被扣24元

  优酷回应称活动页面已告知规则;“爱优腾”会员已涨价多轮仍争议不断

  沈昭 姜天圣 张楠

  视频网站会员续费问题又起波澜。

  1月31日,多位用户在网站反映参加了优酷首月1元充会员的活动,完成支付后发现这个活动是支付1元后默认签约1年,除首月外,每个月将自动扣费12元。有用户选择提前终止活动,没想到马上被扣费24元,并且被提示“未完成任务,扣回已享优惠”。优酷方面则回应称,“1元会员”指的是优酷VIP月月省活动,相关页面已对活动规则进行明确告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 姜天圣

  焦点争议

  首月1元后取消会员,被强行扣钱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以“优酷首月1元”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检索到了510条相关结果。记者在投诉页面看到,有消费者对此极为愤怒,“优酷就一个骗子,要求退款!不要脸!”

  这名消费者表示,自己通过手机下载了优酷,点进去看到提示“新人首月1元开通VIP”,于是就用支付宝支付,没想到这个要开通一年,后面每个月扣12元,自己一退出后就扣了钱。

  对于用户们的争议,优酷在1月31日给出了回应,称“1元会员”指的是优酷VIP月月省活动,这是优酷推出的会员优惠产品,相关页面已对活动规则进行明确告知:首月1元,后11个月12元/月,若提前退出,需按会员费25元/月退回已享优惠。

  优酷方面还表示,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优质内容,并推出多种会员产品供用户选择,希望大家都能选到合适的会员产品。

  记者在黑猫投诉中发现,绝大部分消费者对这一活动的不满在于认为该活动有“诱导消费”之嫌疑,“付过款后才发现这个是一个任务,要完成12期,本来想取消会员充值,没想到之前的一元无法退回,还被强行扣了钱,打电话给会员服务中心,被客服告知无法退款。”一名消费者表示。

  提前取消要扣费,似乎并不仅仅在“首月1元”活动中出现,记者还发现1月29日有一位消费者发起投诉,称自己10月开通优酷电视会员,0.99元首月,可取消,本来打算用一个月,但十一月、十二月、一月取消失败,三个月每个月扣10元。申请取消后额外又扣84.01元,声称是提前取消的费用,“该条款涉嫌欺诈,同类APP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条款,没消费凭什么支付。”

  律师观点

  优酷提供的是格式条款,提示应醒目

  当前,绝大部分视频网站会员的连续包月服务,是可以选择随时停止、随时购买的,而且选择停止连续包月自动扣费服务,也不存在“扣回已享优惠”的问题。

  扬子晚报记者发现,优酷其实是有通过小字来提示消费者该活动协议的基本情况,需要点开了仔细查看后才能发现活动的详情,但在弹窗中却并不提示,因此引来了规避提醒义务的质疑。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尚雅琼律师认为,优酷在此事件中提供给消费者的协议是一种格式条款,何谓格式条款?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所谓格式条款是合同的提供者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最重要的特点,就是被动接受合同的一方,对合同内容没有修改的权利,只有接受与否的权利。正因为如此,所以法律对格式条款的提供方作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其就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同时如对方有说明的要求,其应就上述条款进行说明。

  那么,优酷事后声明所做出的提示,是否符合法律所要求的合理方式呢?

  尚雅琼认为,“基于互联网平台消费的便捷性,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对于提示方式的合理性应该做出更高要求。不仅仅是字体的大小、颜色应当醒目,也不应刻意设置链接跳转来进行提示。作为消费者,也应谨慎看待及选择充值会员,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消费者在这类合同关系中的损失也很难通过较为快捷的方式得到弥补。”

  为啥看个视频处处坑

  爱奇艺限制投屏清晰度遭起诉

  扬子晚报讯(记者 张楠)1月31日,广东一名用户因限制投屏将爱奇艺告上法庭,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已于近日立案。

  该用户是爱奇艺平台的7年“老粉”,从2017年就成了爱奇艺会员。此前使用时投屏可以选择任意清晰度,而2023年1月11日他发现爱奇艺将黄金VIP会员投屏清晰度限制在480P,如需更高清晰度则必须升级至更高级别会员。

  他认为,爱奇艺单方变更合同条款,已经构成违约。该用户表示,不要求民事赔偿,只要求爱奇艺在会员期限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投屏清晰度。

  据爱奇艺官方微博2月1日消息,针对因限制投屏被起诉,爱奇艺表示:我们已收到关于投屏清晰度变更的应诉通知,一定会本着尊重法律、尊重合同、尊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认真审慎对待。

  优酷会员账号只能1部手机登录被吐槽

  优酷此前也曾因会员活动引发争议,此前多位网友在社交平台反馈称,自己的优酷会员只能登录一部手机,此前可以同时登录三个手机设备。

  今年1月4日下午,优酷发布声明称,为保护用户账号安全,打击黑灰产,并且考虑到绝大多数用户的使用习惯,优酷VIP协议规定,用户账号最多可同时登录3台设备,其中包含:手机端APP1个、Pad端APP1个、电视端3个、电脑客户端1个、网页端1个、车载端1个、其他端1个。优酷VIP用户同一时间可在2台设备观看,酷喵VIP用户同一时间可在3台设备观看。 据每日经济新闻

  延伸阅读

  “爱优腾”还有生财之道:会员涨价

  伴随短视频平台的崛起,视频领域早已是一片“红海”。在此背景下,各大视频平台开始扭转战术、降本增效。

  除了降本增效,各大平台还通过会员涨价方式来提升利润。具体看来:2022年12月爱奇艺上调了会员价格。

  调整后,黄金VIP会员连续包月、连续包季、连续包年分别为25元、68元、238元,黄金VIP会员年卡为258元;星钻VIP会员连续包月、连续包年分别为45元、428元,星钻VIP会员年卡为448元。和此前价格相比,黄金VIP连续包月、连续包季、连续包年价格分别上涨了3元、5元和20元。

  2022年6月,优酷也进行了五年以来的首次涨价,对优酷VIP和酷喵VIP会员价格进行调整,月卡调至30元、季卡78元、年卡258元;腾讯视频也在2021年和2022年进行了两次价格调整,VIP连续包月价格由20元调整为25元,VIP连续包季从58元涨到68元,VIP连续包年从218元涨到238元。

  会员涨价能否成为视频平台可持续的生财之道?“短期通过涨价提升盈利水平,长期精品内容的输出能力是关键。”国联证券研报称,2022年以来,芒果TV、腾讯视频先后提价,此次调价是2020年以来长视频提价周期的延续,会员涨价的背后是长视频面临盈利困境的现状,短期来看,涨价是提升盈利最直接的方式。

  据每日经济新闻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快三投注地图